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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重申土地使用税翻番 严打囤房囤地

2007年06月14日 08:28 源自:猫扑房产  网友评论 【 字号:
[全文摘要]

  从今年1月1日开始,土地使用税翻番。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对新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相关条例进行了解读。施行半年后,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再次重申税费翻番,是否有更深的含义呢?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

  直击囤房囤地

  昨日,上海知名房产专家蔡为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解读意味着政府对“捂地不盖”和“捂房不卖”提出了警告,针对这些现象,暗示未来或将有更严厉的惩治政策出台。

  据沪上知名房产开发企业大华集团相关高层介绍,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段,从拿到土地之际开始,到拿到大产证截止。因此,对于囤地、囤盘的开发商而言,“捂”的时间越长,需要交纳的税费也将越高。

  上述高层同时表示,尽管土地使用税翻番所征收的金额并不是很高,就单块土地来看,土地使用税翻番等于是每平方米多收了20-30元的税费。但是,对于长期“捂地”“捂盘”的开发商而言,日积月累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他同时指出,此次税务总局重申税费翻番,显示了政府对囤积房源、囤积地块的打击决心。同时表明,政府期望通过增加供应达到平稳甚至降低房价的目的。

  该人士还表示,对开发商而言,土地使用税翻番的确会增加开发成本。但相较而言,翻番的土地使用税也不足整个开发成本的1%,几可忽略不计。他同时指出,土地使用税翻番远不及地块本身的升值幅度,因此今年或将实施更严厉的税收。

  蔡为民也认为,对于当前部分开发商的囤房、囤地,政府可能会出台更严厉的强制性规范,来规范房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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