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 纠纷  

新买精装房已被人住过 业主状告开发商

2008年01月08日 09:42 源自:北京晨报  网友评论 【 字号:

  晨报讯(记者 颜斐) “早知道这房子有人住过,就不会花这么高的价钱买它了!”刘先生手指着厨房里遗留下的一个可乐瓶子激动地说。为此,刘先生的妹妹即该房房主将北京金地世纪缘房地产开发公司推上被告席,索赔房屋折旧损失17万元以及因小区没有会所给她造成的损失10万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刘先生说,妹妹于2005年底花130余万元购买了朝阳区华威里小区180多平方米的这套精装修房。2006年6月,刘先生租下这套房,在搬进新房后,他逐渐发现该房似乎有人住过。“厨房抽油烟机按键上的字都变模糊了;橱柜里还有一个旧可乐瓶子;抽屉里有张2005年4月的报纸;坐便盖儿也是坏的,弯道处可以见到大量污垢。”刘先生说,当时他就向物业提出,该房是否有人住过,工作人员称不清楚。去年6月,他又发现一楼信箱里被塞得满满的。打开一看,里面有大量的电视购物的邮件和物业催缴费用的通知单,时间从2003年1月到2005年10月。“这表明,这期间一直有人居住。”刘先生说,开发商在售房时只说明这是套尾房,没有告知该房是别人已经住了近3年的旧房子,对方的行为属于欺诈。

  在昨天的庭审中,被告的代理律师承认该房以前确有人住过,但强调该房是在其他业主的房屋需要修缮而作为周转房使用的,并非二手房。“这种情况在业内比较普遍,销售的价格已经给了优惠。再说,该房屋的状况也给原告做过介绍。”不过,该律师的说法遭到了刘先生的否认。

  关于会所,被告律师表示,原告拿到的宣传资料是最早印发的,新的资料里没有会所这项。原告购房前,有关会所的规划已在建委做过变更,而且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也没有提及。对此,刘先生却认为,房价中包含了会所的钱。“建委更改会所的规划涉及到我们的利益,是否应该举行听政?下一步我有可能要起诉建委。”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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